低保是社會保障的一項重要內容。社會保障、政策扶持、扶貧脫貧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是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內容,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,應當按照規(guī)定和民主決策程序辦理,發(fā)揮民生保障作用。但是,在相關政策具體執(zhí)行過程中,出現了一些“關系保障”“關系扶持”“關系救濟”等問題。有的不能正確處理親屬、朋友與其他群眾的關系,厚此薄彼,損害了其他群眾的利益;有的不按照規(guī)定的統(tǒng)一標準執(zhí)行,使不該享受的人享受了相關待遇,符合條件的人卻享受不到,明顯不公平、不公正、不均衡等。這些問題嚴重損害了群眾的利益,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。親屬之間相互照顧、朋友之間相互幫助是人之常情,但作為掌握公權力的黨員干部,應當公私分明、先公后私,不能公權私用、假公濟私、以私廢公,利用職權為自己的親屬、朋友謀取不正當利益,否則,就違反了黨的紀律。根據《黨紀處分條例》第一百一十四條規(guī)定,在社會保障、政策扶持、扶貧脫貧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(yōu)親厚友、明顯有失公平的,應當給予黨紀處分。如果在辦理社會保障事務中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,則涉嫌索賄受賄,更要從嚴從重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