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法知識小課堂 | 政治紀律常見問題③

時間:2023/3/24 10:04:00 來源:本站編輯 瀏覽:925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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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法知識小課堂 | 政治紀律常見問題③

第五課對具體改革政策提出批評建議會構(gòu)成公開反對改革開放決策言論違紀行為嗎?

       改革開放是黨的基本路線的兩個基本點之一,黨章規(guī)定,黨的基本路線必須長期堅持不能動搖,也就是說任何時候都不能否定、反對改革開放。黨員如果公開發(fā)表反對黨中央關(guān)于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、演說、宣言、聲明等言論,實質(zhì)上是反對黨的基本路線,會擾亂人們的思想,破壞安定團結(jié)的政治局面。對這種行為必須給予黨紀懲處。但是改革開放是一項前無古人的事業(yè),改革是在探索中前進的,難免會有失誤。尤其是具體改革決策出臺前,允許人們探討,提出不同意見,積極建言獻策。黨員也有權(quán)利對具體改革措施中出現(xiàn)的失誤提出批評,要求改正。但是,黨員無論是提建議,還是批評改革措施,都應當通過正當途徑提出,不能不負責、不顧影響地公開抨擊、反對,引起人們思想認識的混亂,也不能因為某些具體改革措施不當,進而全盤否定黨的改革開放決策,公開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。這是我們黨的紀律堅決不允許的。根據(jù)《黨紀處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規(guī)定,通過網(wǎng)絡、廣播、電視、報刊、傳單、書籍等,或者利用講座、論壇、報告會、座談會等方式,公開發(fā)表堅持資產(chǎn)階級自由化立場、反對四項基本原則,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、演說、宣言、聲明等的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


第六課在微信朋友圈里轉(zhuǎn)發(fā)政治性文章算公開傳播嗎?

       微信朋友圈并不是一個封閉的私密空間,而是如同一個廣播平臺,在朋友圈發(fā)布的任何消息都有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(nèi)廣為傳播。根據(jù)《黨紀處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、第四十六條的規(guī)定,公開傳播的方式主要表現(xiàn)為通過網(wǎng)絡、廣播、電視、報刊、傳單、書籍等,或者利用講座、論壇、報告會、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(fā)表。顯然微信朋友圈屬于信息網(wǎng)絡的范疇,黨員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公開傳播反對四項基本原則,反對改革開放決策言論,或者違背四項基本原則,違背、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,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、演說、宣言、聲明等的,就違反了黨的紀律,應當受到紀律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