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法知識小課堂 | 廉潔紀律常見問題⑭

時間:2023/6/26 15:31:24 來源:本站編輯 瀏覽:786次

分享到:

【打印】 【關閉】

第二十七課領導干部給下屬或群眾財物違紀嗎?

 《黨紀處分條例》第八十九條規(guī)定的違規(guī)送禮行為,并不區(qū)分是領導給下屬送禮,還是下屬給領導送禮行為。但是執(zhí)紀實踐中,多數情況是下屬或普通黨員給領導干部送禮的行為居多。而領導干部給下屬財物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關心群眾和下屬的工作和生活,是領導干部的職責和我們黨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,每一個黨員領導干部都要心系群眾冷暖,關心群眾疾苦,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領導干部給下屬或群眾送的財物,如果涉及公款公物,必須是按照規(guī)定和程序辦理,比如扶危濟困、救助補助等,并言明是組織的關懷。領導干部決不能為了個人目的,隨意向下屬贈送公款公物,這種行為可能涉及公款送禮;更不允許單位私設小金庫,打著關心下屬和職工的名義,用小金庫濫發(fā)獎金、補貼等福利。如果領導干部用自己的錢物送給生活有困難的下屬,則以不影響自己及下屬各自正常履行職務為限度。如果領導干部因需要下屬利用職權為其謀取不正當利益,而向下屬送錢物,則可能構成行賄。



第二十八課請上級機關領導來單位指導工作可以給報酬嗎?

 請上級機關領導來單位指導工作,一般來說都是從事公務活動。我們黨歷來禁止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和有價證券、股權、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。之所以禁止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和有價證券、股權、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,就是因為這些行為可能與黨員干部的公職發(fā)生關系,可能會影響其公正執(zhí)行公務。對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和有價證券、股權、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的,根據《黨紀處分條例》第八十八條規(guī)定,應當視情節(jié)輕重追究紀律責任。同時,黨的紀律也禁止公款送禮,對用公款購買贈送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和有價證券、股權、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的,同樣需要給予紀律處分。當然,如果是請上級機關的領導同志來授課,根據有關培訓費管理的規(guī)定,可以按規(guī)定給予講課費,則不屬于公款送禮的范疇。但如果以支付講課費的名義,借機給予大額錢款或貴重物品的,則可能涉嫌公款送禮。